为了给学生营造一个温馨、安全的生活环境,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宿舍区规范和精细化管理,依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入住和退宿
1.学生入住的房间内的设施由学校统一配置;床上用品,由学校统一购置,归本人所有,购置相关费用由学生在入校时一次性交清;学生住宿费按年缴纳,每学年报到时一次性交清。未缴纳住宿费者不予安排住宿舍;缓缴住宿费者,须严格履行缓缴审批手续。
2. 应按所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3.学生入住当天要对宿舍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签定室内资产确认书。如有配备不全或已损坏的设施、设备,应及时到宿管老师处登记,以便及时处理,并可向宿管老师索取设施不完善证明;如未报告登记,则按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处理。
4.住宿学生应自己保管好房门钥匙,宿管老师不负责给学生开门;学生应妥善保管寝室房门钥匙,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他人。严禁私自更换门锁或另加门锁。如房门钥匙丢失应及时上报宿管老师,由宿舍服务部门统一更换门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违反此条者,所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5.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宿舍和公寓开、关门时间:开门时间为6:00,关门时间为22:30,周五和周六开关门时间:开门时间为6:00,关门时间为23:00。
6.照明电和插座电供应时间:
宿舍供电时间(周一至周五)为:6:30---8:00 , 11:30---14:00,16:00---23:00,周五、六晚上停电时间延长至24:00,周六、日白天不停电,周日晚23:00停电。
公寓供电时间(周一至周五)为:6:30---8:00 10:00---23:00,周五、六晚上停电时间延长至24:00,周六、日白天不停电,周日晚23:00停电。
(空调供电时间按天气情况及室内温度而定)。
7.学生要严格遵守会客制度。校外来访人员须在宿舍管理老师处登记,经批准并交押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被访者宿舍。来访客人最晚必须于22:00前离开宿舍。来访系异性者,未经宿管老师批准不得进入被访者宿舍。
8.学生在离校或退宿时,应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离校,整理好房间物品并主动配合宿舍管理老师清点公共设施和财产,并签字确认。
二、室内卫生及物品摆放
9.不准存放有异味的物品,注意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10.床上物品要干净并摆放整齐。
11.鞋子、脸盆、暖瓶等物品要摆放整齐。
12.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纸屑污物等。
13.床、桌子、行李架及衣柜要干净且按规定的位置摆放,存放的物品也要清洁整齐。
14.门窗玻璃干净,窗台无尘土,室内无蜘蛛网,暖气片上无尘土或杂物。
15.不在墙壁、门窗、衣柜、镜面上乱涂乱画,保持清洁。
三、室内公物管理
16.要爱护各种设施和设备,不得随意拆卸和更换位置,更不得损坏、丢弃。
17.室内设施、设备及各种用品,若有损坏(如:暖气跑水、电器故障等),各宿舍长及其他人员应及时向管理老师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18.宿舍长要带动本寝室人员爱护室内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宿舍长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如人为损坏要责成责任人按现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除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还要受纪律处分;若寝室内设施、设备系人为损坏,而责任不明,则按该寝室所住人数均摊赔偿费。
四、安全和纪律
19.严禁在楼内使用明火。不许私自点燃蜡烛,不许吸烟,不许焚烧可燃物,废弃的易燃物要及时妥善清理。
20.住校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暂不用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贵
重物品要严加保管。
21.住校学生要按照学校安排的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不得在
他人床上过夜,更不准擅自留校外人员住宿。
22.不许把酒类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打架斗殴、摔酒瓶、聚众哄闹;严禁从事赌博;严禁收视、传看反动有不健康影视、图像和印刷品;书写或张贴大、小字报等违法、违纪活动;不许将管制刀具带入宿舍区。
23.不许在楼道追逐打闹,不许在平台上举行舞会和其它文体活动,不许攀登、跨越栏杆、门窗。
24.为了确保寝室内用电安全,杜绝火灾隐患,寝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电磁炉、电热杯、电热毯等违规电器。如发现使用违规电器或偷电行为,除没收电器及偷电物品外(备注:第一次没收电饭锅或电磁炉必须在放假前领取带回家并写出检讨和不再使用违规电器的保证书,如第二次继续违规使用违规电器,没收的电饭锅或电磁炉不退还),依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并且当事人还将承担因使用违规电器而造成不安全隐患及电费补偿损失费用,第一次使用支付100元,第二次使用支付200元。违规电器所有人或使用人直接将费用交至财务部,超过3日不缴纳的从公物押金中直接扣除。不能确认违规电器使用者或持有人的,由该寝室所有成员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25. 除执行公务外,男、女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或公寓。
26. 禁止玩火,不许在楼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27. 非放假时间带包裹或行李进出宿舍楼时,宿舍管理老师和保安人员有权查问,必要时进行查看与登记。
28.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严格按《学生处分条例》执行。
备注: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北大资源研修学院
2008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