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财务管理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财务、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熟悉国家财务、金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财务与金融管理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具有筹资、投资分析和财务控制能力、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信息获取能力的复合应用型财务管理人才。符合学位授予资格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二、学分及学位 实行学分学年制,基本学制为四年,允许学生按有关规定提前或延长学习时间,但本科不得超过6年。延期毕业其学历为四年本科。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获得相关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 毕业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1.达到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所要求的相关英语等级。 2.达到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所要求的相关计算机等级。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三、主干学科 工商管理、经济学、法学 财务管理课程设置 (1) 公共基础课(全院统一安排) (2) 学科基础课(必修课和选修课) (3) 专业课(必修课和选修课) (4) 实践性教学课 (5) 全院性选修课
报名电话:010-88857991转8031 8032 8035 8037 010-51347191/92/93/94 010-51346062/63/64/65 报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23号北京北大资源学院招生办公室 E-Mail:pkurc@pku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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