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国家学历文凭考试的毕业生:凡取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的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由学校副署盖章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规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等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高等教育国家学历文凭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国家承认其学历,与全日制普通高校结业生享受相同工资待遇
参加学历文凭考试的学生,在其学业终结时,如仍有单科课程未通过者(最多4门),其未通过单科课程可以继续参加下一学年文凭考试的课程,或参加自学考试中相同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同等有效。续考时间限定在3年内完成,超过限期不予办理。
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如有单科考试未通过者,可参加该课程下一学年度的考试,直至成绩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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