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形式之一,多年来其严格的管理模式不仅使它在国内享有较高的美誉,而且为社会培养了大批栋梁之才。许多人通过自考不仅圆了大学梦,而且凭着自身综合素养,在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中大显身手,跃上了更高的发展平台。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共有26个国家承认中国的高等教育自考学历。国家也有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在就业、工资、户籍管理上享受与普通高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
近年来,自考生报考研究生人数越来越多。那么,自考生报考研究生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呢? 自考毕业生报考研究生分两种情况:本科毕业和专科毕业。自考本科毕业生不论是否已取得学位都能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自考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两年后才有资格报考研究生,有的学校还在此条件的基础上加上必须通过自考本科主干课程的规定,还有的学校规定部分专业不招收大专毕业生。具体报考情况,考生应提前向拟报考的高等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专科毕业生工作两年后报考研究生,需按照报考学校的规定出具主干课程成绩单的考生,也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之前,到北京市自考办接待室办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读考生成绩单”,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读考生成绩单”等证件办理报考研究生手续。
提醒自考毕业生,在拿到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含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审定表)后,一定要将学籍档案材料存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城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科)或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然后复印一份档案,以备办学士学位申请手续时交验。在录取研究生工作时,由各高校研究生办从考生户籍所在地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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