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申请自考学士学位,北京市关于这方面的
自考信息如下北京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
毕业生,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 年内应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由市自考办代考生向主考院校学位管理部门申请学位。
具申请体程序为:
㈠ 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在市
自考办指定的时间,提出学位申请;
㈡ 申请学士学位,应提供如下材料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⑵如有免考自学考试课程的情况,需提供自考办开具的免考证明;⑶自学考试准考证;⑷本人身份证;⑸自学考试专、本科全部合格课程单;⑹如系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专接本或第二
专业,需携带原专业成绩单的复印件(人事部门加盖红章)。
㈢ 填写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表格。
㈣ 缴纳申请学位的费用。
市考办受理申请后,将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然后将其上报至主考学校的校学位管理部门进行复审。如果高校对申请无异议,将于半年后下发学位证书。届时,考生按时来领取就可以了。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自考成绩通知单、单科合格证发放时间为5月24日到25日,请考生届时到各报名单位领取。办理免考、转考、两个及以上准考证号合并手续的时间为5月28日至30日。通过本次考试,全部课程合格的考生和通过办理免考和转考及合并考号手续后才能
毕业的考生,应于6月12日至14日凭身份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本科毕业的必须带
专科毕业证原件)到市自考办办理毕业手续。逾期不来办理的考生,推迟半年办理毕业手续。